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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執行情形


溝通與評估情形

(1)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政策:
  • 稽核主管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底前,檢送報告呈核各審計委員會委員;
  • 稽核主管與獨立董事至少每季一次定期會議,就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狀況及內控運作情形提出報告。
  • 會計師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委員報告。
  • 若有業務需要,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提出書面報告或口頭向審計委員會委員說明。

 

(2)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摘要:
日期 溝通摘要 / 溝通結果
2022 下載
2023 下載

 

(3)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摘要:
日期 溝通摘要 / 溝通結果
2022 下載
2023 下載

 

(4) 簽證會計師獨立性與適任性評估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每年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再將評估結果提報董事會。最近一次評估經112年11月1日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後,並提報112年11月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評估機制如下:

1. 取得會計師之獨立聲明書。

2. 會計師參酌會計師法第47條、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第10號公報進行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

3. 取得會計師事務所提供之13 項審計品質指標(AQIs)資訊、並依據主管機關發布之「審計委員會解讀審計品質指標(AQI)指引」,評估會計師事務所及查核團隊之審計品質。

評估結果如下:

1. 簽證會計師與本公司間之獨立性符合中華民國會計師法、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等相關規定。

2. 根據審計品質指標(AQIs)資訊,簽證會計師與事務在合在專業性、品質控管及監督等構面上皆優於同業平均水準。

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相關資訊如下:
姓名 黃仕緯
董事會通過日期 2019年11月7日
專業資格
  1. 會計師執業資格
  2. 於上市公司從事財務、股務單位之主管職務達三年以上
進修情形 2023年度完成23小時進修時數

 

公司治理主管職權範圍與當年度業務執行重點:
  •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 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企業誠信經營及違反誠信行為之處理

企業誠信經營情形:

 

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係由相關權責單位共同制訂政策;由稽核室負責監督執行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各單位主要職掌下列事項:
  • 協助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司經營策略,並配合法令制度訂定確保誠信經營. 之相關防弊措施。
  • 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於各方案內訂定工作業務相關標準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 規劃內部組織、編制與職掌,對營業範圍內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安置相互監督制衡機制。
  • 誠信政策宣導訓練之推動及協調。
  • 規劃檢舉制度,確保執行之有效性。
  • 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查核及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作,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進行評估遵循情形,作成報告。最近期向董事會報告日期為112年11月1日。

 

違反誠信行為之處理:

 

本公司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並設有獨立檢舉信箱ethics@arcadyan.com,供本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檢舉人應至少提供下列資訊:
  1. 檢舉人之姓名、身分證號碼即可聯絡到檢舉人之地址、電話、電子信箱。
  2. 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檢舉人身分特徵之資料。
  3. 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

本公司處理檢舉情事之相關人員應以書面聲明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本公司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並由本公司專責單位依下列程序處理:

  1. 檢舉情事涉及一般員工者應呈報至部門主管,檢舉情事涉及董事或高階主管,應呈報至獨立董事。
  2. 本公司專責單位及前款受呈報之主管或人員應即刻查明相關事實,必要時由其他相關部門提供協助。
  3. 如經證實被檢舉人確有違反相關法令或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與規定者,應立即要求被檢舉人停止相關行為,並為適當之處置,且必要時透過法律程序請求損害賠償,以維護公司之名譽及權益。
  4. 檢舉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均應留存書面文件,並保存五年,其保存得以電子方式為之。保存期限未屆滿前,發生與檢舉內容相關之訴訟時,相關資料應續予保存至訴訟終結止。
  5. 對於檢舉情事經查證屬實,應責成本公司相關單位檢討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作業程序,並提出改善措施,以杜絕相同行為再次發生。
  6. 本公司專責單位應將檢舉情事、其處理方式及後續檢討改善措施,向董事會報告。

本公司人員遇有他人對公司從事不誠信行為,其行為如涉有不法情事,公司將通知司法、檢察機關處理;如涉有公務機關或公務人員者,並通知政府廉政機關。

本公司已將誠信經營納入員工績效考核與人力資源政策中,設立明確有效之獎懲及申訴制度。對於本公司人員違反誠信行為情節重大者,將依相關法令或依公司人事辦法予以解任或解雇。

防範內線交易執行情形

本公司已訂定「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及「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公告於公司網站。內容包括內部人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每年至少一次對現任董事、經理人及員工辦理相關教育宣導。112年度完成教育宣導,課程內容包含重大訊息之保密作業、內線交易形成原因、認定過程及實例說明。本公司董事會議事單位,在財務報告公告之封閉期間開始前,會再次提醒內部人相關規範。

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為建立完善之風險管理制度,穩健經營業務朝企業永續發展目標邁進,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風險管理範疇

本公司將風險管理意識融入至日常決策及營運活動中,形塑全方位的企業風險管理文化。

風險來源與類別一般可歸納為以下構面,主要包含:策略風險、營運風險、財務風險、資訊風險、法遵風險、誠信風險、其他新興風險(如:氣候變遷或傳染病相關風險)等。

本公司依據公司規模、所屬產業、業務特性、營運活動,並考量企業永續各面向規範重點進行全方位風險分析,針對已辨識風險事件之性質及特徵進行瞭解,並分析其發生機率及影響程度,據以進行風險評量,並作為後續擬訂回應措施之參考依據。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風險管理運作情形

  1. 111年11月董事會通過訂定「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
  2. 112年8月董事會通過修訂「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及「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將審查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及督導風險管理納入審計委員會職權。
  3. 本公司董事會為風險管理最高治理單位,審計委員會為督導風險管理單位,並由高階管理階層組成之經營管理委員會指派適當風險管理推動與執行單位。
  4. 風險管理推動與執行小組依據公司所屬產業特性及營運活動,定義出風險範疇與項目,分別與營運單位召開會議,進行各單位之風險辨識、衡量,並提出因應策略,彙整後於112年3月14日董事會報告。

智慧財產管理:

智慧財產管理策略

本公司之智慧財產管理策略為制訂及執行與營運目標相連結之智慧財產管理計畫,透過設計合適的智財管理制度持續優化智財管理機制、落實適度智財相關教育訓練,合理控管智財風險及完善風險因應措施,並透過每年度定時揭露與回報智財管理計畫之執行情形,展現公司重要成就之智財價值。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

本公司為整合寬頻、多媒體、無線以及網際網路通訊協定之專業、智慧型網路終端設備公司,協助客戶在市場上銷售差異化的產品與服務,因此於技術整合、產品相容性以及標準化平台需求所產出無形之研發成果,得透過智財管理取得專有權利以增進公司競爭力,各項智財管理制度、措施包含:

專利管理

著重於防禦性的全球專利申請布局,設有「專利管理暨獎勵辦法」鼓勵專利申請;與國內研發機構合作,取得前瞻或核心技術之相關專利,提昇公司智財攻防能量。

營業秘密管理

透過各式文件分類、相關合約進行管理,亦定期舉行教育訓練、宣導營業秘密與資安管理政策,強化員工對維護營業秘密之認知與遵行。

商標管理

專注於管理企業與技術形象,配合客戶需求,開發與新產品/服務所對應之技術或平台商標。

著作權管理

透過智財相關契約,規範與管理在研發活動中之著作權歸屬。

智慧財產管理執行成果

本公司致力於進行台灣、美國、歐洲地區之專利布局,截至112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於全球專利權總數有255件。此外,本公司亦設有處理智慧財產糾紛案件之標準作業程序,以尊重智慧財產為前提,降低執行業務之法律風險。

本公司已於112年11月1日向董事會報告智慧財產管理計畫及執行成果,未來亦將定期向董事會提報以展現公司智財價值、達成企業永續經營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