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之稽核室隸屬董事會,設置一位專任稽核人員,且不得兼任與稽核工作有相互衝突或牽制之職務,以獨立超然之精神,綜理稽核業務,至少每一季向董事會報告,並負責執行內部稽核工作。
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核、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
內部稽核的運作及工作職掌
本公司稽核室稽核範圍包含所有財務、業務等營運及管理功能,並依法令規定分為十大循環,分別執行稽核。稽核對象包括本公司所有單位及符合法令規定之各子公司。 稽核方式主係為依年度稽核計畫執行之例行稽核,另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以適時發現內部控制制度可能缺失、提出改善建議。稽核室於稽核完成後,皆出具稽核報告提報董事會代表。
此外,稽核室亦督促各單位執行自行評估並依自行評估結果,做為建議本公司董事會及總經理出具內部控制聲明書之依據。
稽核室之工作職掌如下
- 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制度的推動、制定、增修與執行。
- 年度稽核計劃之擬定及執行與定期出具稽核報告。
- 確保內部稽核及內部控制制度之執行,遵循法令及有關規章。
- 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作業之推動及覆核。
- 定期追蹤稽核發現及各項改善行動。
- 定期向獨立董事報告稽核業務及列席董事會報告。
- 董事會、董事長及董事指示之內控專案稽核業務。
- 其他依據法令規定執行事項。